二、评选条件
此次评选活动严格参照文件制度执行,先进集体以党政服务机构和教学科研机构等二级单位下设的科、系、室等为基本单位参加评选,以及凡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务和产业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,且在学校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(其中参评“师德标兵”的教师一般应在学校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)均可参加评选先进个人。
1.先进集体
(1)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各项政策,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和学校综合改革发展目标,不断提高各项工作水平,取得突出成绩。
(2)集体成员能够不断加强理论学习、钻研业务、崇德修身、友爱互助,且参评时无违法违纪事件和道德失范现象,无教学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等。
(3)形成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良好的工作氛围,单位内部规范有序、民主公开、改革创新、团结奋斗,能够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,共同创建和谐集体。
(4)积极参与学校综合改革,勇于承担工作任务,努力完成各项工作指标,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教育教学、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丰富成果,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。
2.先进个人
先进个人分为师德标兵、优秀教师、先进工作者,三种类型进行评选。
师德标兵:
(1)师德高尚,事迹突出。具有良好的学识风范和人格魅力,为人正派,品德高尚,无私奉献,在教师和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,师德典型事迹突出。
(2)教书育人,关爱学生。近五年每年必须完成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(其中教授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不少于32学时的本科生课程),且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为优秀(或学生评教分数达到90分以上);能够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深入挖掘课程中的思政元素,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效;能够充分发挥学业导师进驻书院的育人职能,切实关爱学生健康成长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辅导员能够恪守职业规范,认真履职尽责,育人实效突出,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点、有亮点,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,有较大影响力;曾获优秀辅导员及以上荣誉称号,受到师生广泛好评。
(3)治学严谨,业务精湛。钻研学术,追求卓越,具有扎实的学风教风和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,能够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,在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方面成绩卓著。
(4)近三年年度考核与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,且师德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。
优秀教师:
(1)教书育人,教风优良。坚持立德树人,不断提高师德修养。热爱教学工作,教学工作量饱满,当年必须完成学校及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(其中教授当年至少讲授一门不少于32学时的本科生课程),且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为良好以上(或学生评教分数达到80分以上)。
辅导员能够恪守职业规范,认真履职尽责,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,产生一定育人实效;曾获优秀辅导员及以上荣誉称号,受到师生广泛好评。
(2)认真执教,关爱学生。自觉提高教学水平,在课堂教学、课外指导、教学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;关爱学生,关心学生成长发展,受到师生普遍好评。
(3)钻研学术,成果优秀。爱岗敬业,奋发有为,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,恪守学术规范,在教学、科研等方面成绩优秀。
(4)近三年年度考核与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,且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。
先进工作者:
(1)热爱本职,勤政廉政。在管理、服务及学校建设的其他工作中,能够热爱本职工作,刻苦钻研业务,尽职尽责,坚持依法依规办事,廉洁自律。
(2)作风优良,成效显著。具有扎实的工作作风,开拓进取,奋发有为,工作效率高、质量好,成绩突出,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(3)联系群众,精心服务。具有较强的服务观念,能够积极主动联系群众,为师生办实事、办好事,工作服务态度好,办事热情公道;无师生投诉及责任事故。
(4)近三年年度考核与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,且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。
三、表彰名额
机关本年度共评选先进集体10个(含推荐校级先进集体5个),优秀教师或先进工作者16人(含推荐校级先进个人8人),师德标兵3人(含推荐的校级师德标兵候选人1人)。
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表
|
校级 |
机关党委 |
共计 |
优秀教师或先进工作者 |
8 |
8 |
16 |
师德标兵 |
1 |
2 |
3 |
先进集体 |
5 |
5 |
10 |
四、评选推荐办法和程序
1.本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采取择优推荐原则。为保证推荐的公平公正,建议在编教职工小于10人的单位最多可推荐1个先进个人候选人(师德标兵、优秀教师或先进工作者);在编教职工大于等于10人且小于30人的单位可推荐2个先进个人候选人;在编教职工大于等于30人的单位可推荐3个先进个人候选人;
2.每个单位均可申报一个先进集体(科、系、室)。
3.评选推荐活动要求坚持标准,坚持公开透明原则,程序规范,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,把真正的先进评选出来。各单位要择优向学校推荐。评选和推荐结果将在机关党委网站进行公示。
4.各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校级先进推荐表(见附件1、2、3),所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附1000字以上的单行事迹材料,“师德标兵”推荐人选须附2000字以上的单行事迹材料。
五、时间安排
6月10日前请各单位报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及材料,纸质版送至机关党委办公室(南校区办公楼431),电子版发至jgdw@xidian.edu.cn
联 系 人:孙老师
联系电话:81891742
6月11日,机关党委将组织评审,推荐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评定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
6月12日,机关党委将按学校要求上报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和材料。
附件:1.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师德标兵推荐登记表
2.校级先进个人(优秀教师)评选推荐表
3.校级先进个人(先进工作者)评选推荐表
4.校级先进集体评选推荐表
中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机关委员会
2020年6月1日